欢迎来到周云律师网   咨询热线:13868688119 18905873977
  首页 周云律师 成功案例 今日动态 法律法规 我的伙伴 工作之余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意见
作者:  文章来源:刑事法典  更新时间:2020-7-14  浏览次数:295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关于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意见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你院《关于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闽检[2013]25号)收悉。经研究认为,根据票据行为的无因性以及票据法关于汇票可背书转让的规定,汇票买卖行为不同于支付结算行为,将二者等同可能会造成司法实践的混乱。实践中,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比较复杂,对于单纯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不宜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请示所涉及的案件,建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2013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本号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及书籍,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您是本站第 792538 位贵宾 今日访问: 809
执业机构: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市府路尚锦商厦(瓯越中央法务区)1幢4楼
电话:13868688119 18905873977 邮箱:419610065@qq.com 浙ICP备19015599号 浙公网安备 33032802000151号